原项目名称:大桃花片区城市更新首开项目一期市政工程EPC
原项目编号:2024AFEGZ03029
原公告日期:2024-12-30
大桃花片区城市更新首开项目一期市政工程EPC答疑3
项目编号:2024AFEGZ03029
一、提问:
1、PDF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无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评审因素索引表格式,请明确是否需要提供,若需提供,请明确具体格式内容。
答:详见答疑2中第4问答复。
2、PDF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约定“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4年03月25日(具体开始现场施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中日期明显不对,请修改。
答:招标文件第10页1.3.2款计划工期中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修改为“2025年03月25日(具体开始现场施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3、PDF版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格式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4、PDF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无财务要求,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在资格审查资料中近年财务状况已给出固定表格,请明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在资格审查资料中近年财务状况给出固定表格是否需要填写,若不填写是否可直接在表格中打“/”。
答:可以。招标文件不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投标文件无需填写。
5、关于招标文件中企业实力认定成果的评审标准,要求投标人至多提供3个企业实力认定成果,请问:由北京企业联合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中关村数字经济产业联盟网站发布的关于2024北京企业百强的通知,我单位排名在建筑业企业前50名以内,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是否予以认可为1个企业实力认定成果?请明确。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认定。
6、关于招标文件中企业实力认定成果的评审标准,要求投标人至多提供3个企业实力认定成果,请问:由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评审颁发的“2022-2023年度的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颁发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以后),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是否予以认可为1个综合实力?请明确。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认定。
7、关于招标文件中企业实力认定成果的评审标准,要求投标人至多提供3个企业实力认定成果,请问: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发布的有关于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综合评价信息排名,我单位排名在前50名以内,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是否予以认可为1个企业实力认定成果?请明确。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认定。
8、招标文件第75页: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为准。注:(1)投标人至多提供3个企业实力认定成果。(2)如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实力认定成果超过3个,评标委员会只评审投标人在评审表中序号前3个认定成果,投标人自行考虑排序,超出部分不予评审。(3)企业实力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颁发的荣誉,如优秀建筑业企业、龙头企业、50强等。
招标文件第79页:(1)企业实力认定成果(如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实力认定成果提交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①提交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实力认定结果的官网文件的截图及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②提交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实力认定结果的发布文件(发布文件应体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章);③提交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实力认定结果的官网文件的截图及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
8.1、我单位提供的省级勘查设计行业协会的颁发的“某某省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称号”的荣誉,具有官网文件截图及查询网址,该荣誉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企业实力认定的要求?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认定。
8.2、我单位具有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安徽省优秀市政施工企业”荣誉,因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只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里发布获奖名单,具有官方微信公众号里文件截图及查询网址。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企业实力认定的要求?
答:投标人须提供该协会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的颁奖文件(红头文件)的截图以及微信公众号获奖(表彰)通知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否则不予认可。
8.3、我单位具有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某年度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的荣誉,具有官网文件截图及查询网址,该荣誉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企业实力认定的要求?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认定。
9、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2第7项第3小项:招标人关于联合体中标的其他相关要求:3)工程价款支付的要求:支付至联合体牵头人账户;与合同模板专用合同条款中4.6约定联合体各成员方财务独立核算,均需设置转账账户,有冲突,具体以哪项约定为准。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2款中关于“3)工程价款支付的要求:支付至联合体牵头人账户。”的表述删除。
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肥西大桃花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振宁路肥西农商行20楼
联系人:蒋工
电话:0551-68897975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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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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