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西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一期A区 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荔湾区西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一期A区项目已由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6-440103-04-01-296519) 批准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西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现对 荔湾区西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一期A区 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项目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荔湾区西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一期A区施工工程总承包
项目代码: 2406-440103-04-01-296519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西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 蔡仲天、陈迪欣 联系电话: 020-81622711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西塱蚬贝石岗8号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工、冯工 联系电话: 020-83651133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89号壬丰商务大厦23层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西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监督电话: 020-81622711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西塱蚬贝石岗8号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西塱村
四、项目概况:
荔湾区西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项目总用地约13.1公顷,分期进行改造提升;实施“工改工”更新改造提升,以增材制造、集成电路及关键元器件、智能医疗设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为主,建设集“科创研发+生产智造+企业孵化”于一体的粤港澳大湾区广佛“现代都市工业+生产性服务业”融合示范工业园区。
地块现状以低层厂房为主,拟分步整体拆除,先行拆除西南角地上物业,作为一期A区。一期A区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用地面积17275.4平方米,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拟建高层厂房,不考虑地下室。承包本项目桩基础、土方、主体结构、砌体、装饰装修、门窗幕墙、消防、水电安装、市政园林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工、材料、设备、工期、质量、造价控制、安全、文明施工、项目承包人间协调管理;调试及试运行配合、验收通过、移交、结算、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专业协调及配合、保修、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编制竣工图等。
3、最高投标限价为: 201982089.61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均为无效标。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5 年 月 日 至 2025 年 月 日(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5 年 月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 2025 年 月 日 时 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5 年 月 日 时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所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西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异议受理电话:020-81622711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塱蚬贝石岗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ylzbdl.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 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二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西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西塱蚬贝石岗8号
联 系 人:蔡仲天、陈迪欣 电话:020-8162271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89号壬丰商务大厦23层
联 系 人:冯工、罗工 联系电话:020-83651133
2025 年 月 日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0103-04-01-296519 | ||
投资项目名称 | 荔湾区西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一期A区 | ||
招标项目名称 | 荔湾区西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一期A区施工工程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荔湾区西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一期A区施工工程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西塱村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自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荔湾区西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项目总用地约13.1公顷,分期进行改造提升;实施“工改工”更新改造提升,以增材制造、集成电路及关键元器件、智能医疗设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为主,建设集“科创研发+生产智造+企业孵化”于一体的粤港澳大湾区广佛“现代都市工业+生产性服务业”融合示范工业园区。 | ||
招标内容 | 荔湾区西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一期A区 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荔湾区西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一期A区项目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6-440103-04-01-296519)批准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西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现对荔湾区西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一期A区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项目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荔湾区西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一期A区施工工程总承包 项目代码:2406-440103-04-01-296519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西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蔡仲天、陈迪欣 联系电话:020-81622711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西塱蚬贝石岗8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冯工 联系电话:020-8365113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89号壬丰商务大厦23层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西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监督电话: 020-81622711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塱蚬贝石岗8号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西塱村 四、项目概况: 荔湾区西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项目总用地约13.1公顷,分期进行改造提升;实施“工改工”更新改造提升,以增材制造、集成电路及关键元器件、智能医疗设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为主,建设集“科创研发+生产智造+企业孵化”于一体的粤港澳大湾区广佛“现代都市工业+生产性服务业”融合示范工业园区。 地块现状以低层厂房为主,拟分步整体拆除,先行拆除西南角地上物业,作为一期A区。一期A区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用地面积17275.4平方米,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拟建高层厂房,不考虑地下室。承包本项目桩基础、土方、主体结构、砌体、装饰装修、门窗幕墙、消防、水电安装、市政园林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工、材料、设备、工期、质量、造价控制、安全、文明施工、项目承包人间协调管理;调试及试运行配合、验收通过、移交、结算、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专业协调及配合、保修、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编制竣工图等。 3、最高投标限价为:201982089.61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均为无效标。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 月 日 至2025年 月 日(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所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西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异议受理电话:020-81622711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塱蚬贝石岗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ylzbdl.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 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二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西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西塱蚬贝石岗8号 联 系 人:蔡仲天、陈迪欣 电话:020-8162271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89号壬丰商务大厦23层 联 系 人:冯工、罗工 联系电话:020-83651133 2025年 月 日 | ||
工期(交货期) | 42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201982089.61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1-23 17: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2-10 17: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2-21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
开标方式 | 远程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5-02-21 09:3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西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西塱蚬贝石岗8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蔡仲天、陈迪欣 | 联系电话 | 020-81622711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89号壬丰商务大厦23层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冯工、罗工 | 联系电话 | 020-83651133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西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 联系电话 | 020-81622711 |
发布责任人 | 黄海娇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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